那是因为丁程早就厌烦了“伸手朝上”要东西的她呀。可能也只有已婚者才能明白她的感受,那就是“结婚四年,她真的很想谈恋爱。”婚姻不愧是爱情的坟墓,婚姻也是彻底的普世的哲学,婚姻是“在你得到爱情的那一刻,你就已经失去了爱情。”她的人生不是没有过苦难,但婚姻绝对是她交过最多的学费的坑位,也许每个渴望用婚姻改变自己命运的女人到最后都将发现:搞定男人的小三,不比搞定自己的事业更简单。事实上,她给沈清打去那个电话前是有一些顾虑的,毕竟那是自己的姐姐,但是在她拿起电话的那一刻,这顾虑就没有了。这两年丁程的公司生意不好,而她又太需要这笔钱——当一个人的困境足够巨大和危险,其他人是死是活,你是管不到的。
冯媛有时候也想不明白自己,她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严格来说,她现在确实需要一笔钱,目的很简单,她要用这笔钱去雇一个保姆,目的就是为了要把婆婆“请”回老家。
首先婆婆重男轻女,她是绝对不肯好好带自己两个女儿的。大女儿就算了,还可以送去幼儿园。小女儿正在身体和大脑发育的关键阶段,冯媛想要重视起来,给她更多的爱和正确的教育。
婆婆首先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卫生问题。为了给家里省点钱,冯媛看到她连给孩子擦完屁股的纸都不舍得扔,要攒起来继续用。
这还不算,为了节省孩子的尿不湿,她一定要间隔半个小时把一次尿,等尿不湿晾干了再给孩子继续穿......甚至是洗碗,每次舍不得放洗洁精,说洗不干净人吃了容易生病,不然就是为了节约自来水,每次锅碗都刷不干净。
好几次,冯媛下午4点给孩子做辅食,掀起锅盖就闻到一阵死物的臭味,仔细看,那是婆婆没有刷洗干净的小米粥残留在锅底和边缘。
到了晚上更恐怖,为了省电,婆婆躺在一片漆黑的主卧,只有床头一点小小的夜光灯,还能让推开房门的冯媛看清自己女儿小小的在黑暗中攒动的身子。
“妈,讲了多少遍,你晚上只要不睡觉就要开着灯,你这样对孩子视力不好。”
婆婆听了这话,立马从床上弹起,“小孩子嘛有什么视力,你不要管我们,我也是为了帮你们节省资源。”
“一个女孩子嘛,随便养一下差不多得了。而且你现在没有工作的哎,你一个一分钱不赚的家庭主妇,没我儿子养你能在北京买房吗?你能不上班还这么滋润吗?你不心疼丁程,我老婆子还要心疼我儿子的呀!”
就是婆婆这样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提醒冯媛只是一个没价值的家庭主妇,冯媛才最终堵着一口气,想赚点快钱请个保姆。
她想好了,就算丁家再重男轻女,她都不要再怀孕了。这几年,为了照顾两个孩子她已经牺牲了太多时间。
原来靠结婚改变命运,只是一个笑话。特别是在看过《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之后,冯媛开始想明白,就算丁程嘴上只承认了只喜欢那个情人的年轻,但冯媛就是知道,他也一定喜欢她的能干,单是“有工作”这一项,她就永远输给了她。
她只是不能明白,为什么女人一定要为难女人?
这个世界总是特别宽容男人,婆婆不是不知道丁程精神出轨这件事,但是她面对冯媛时,从来都不为此替他感到愧疚。
相反地,她总是觉得冯媛做得太少,就连生不出男孩都是她的错。
但她也不决定跟她理论什么,因为知道是什么也理论不出来的,因为丁程是90%的妈宝男。
她也想到了,作为一个家庭主妇重回职场有多难,但她必须回去。事实证明,最终不看学历和其他的,也只有冯媛现在拿到的这份“推销情感课程”的工作。
她不是不知道这个本质上就是传销,然而她太难了,没有办法看着婆婆对豆豆那样苛刻,她迫切地想要改变这个家的现状,找回自己身为女主人的尊严与威严。
若是问她为什么不直接跟丁程去要钱?
那是因为丁程早就厌烦了“伸手朝上”要东西的她呀。
可能也只有已婚者才能明白她的感受,那就是“结婚四年,她真的很想谈恋爱。”
婚姻不愧是爱情的坟墓,婚姻也是彻底的普世的哲学,婚姻是“在你得到爱情的那一刻,你就已经失去了爱情。”
她的人生不是没有过苦难,但婚姻绝对是她交过最多的学费的坑位,也许每个渴望用婚姻改变自己命运的女人到最后都将发现:搞定男人的小三,不比搞定自己的事业更简单。
事实上,她给沈清打去那个电话前是有一些顾虑的,毕竟那是自己的姐姐,但是在她拿起电话的那一刻,这顾虑就没有了。这两年丁程的公司生意不好,而她又太需要这笔钱——当一个人的困境足够巨大和危险,其他人是死是活,你是管不到的。
而且既然是卖“亲密关系”,就意味着只能卖给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家人,传销不都是这样吗?自己的亲人是第一批待宰的羔羊。
她也早就想好了,就算沈清当众拆穿这件事也没什么要紧,她要走的路和肩膀的重担,她向来不懂。她不是一直都在嫉妒她嫁给了有钱人,在北京买了房子吗?她就是要让她知道,这嫉妒也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
当然她的代价也不是没有,就是可能要失去自己这个姐姐了。
她太了解沈清,她从小被姑妈保护得很好,姑父的早逝的确带给她一些心灵上的痛苦,但生活方面她其实并没有受到太多的影响。姑妈一直在她最大的能力范围内,为她提供了不错的生活。
况且对她这样一个1岁就失去了母亲的女孩来说,姐姐这么多年完完全全拥有着姑妈对她的爱,她就已经胜利已经无敌。
她有一点懂得生活的艰辛,但又不是太懂得。否则她就不会“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当然她不指望她能完全理解她,再怎么理解,她毕竟真的伤害了她。
女人一定要这样吗?冯媛有时候会想,因为没办法、没实力、没天赋去跟那些“高高在上”、被整个社会爱戴和呵护的男宝儿们拼,注定只能让自己在这泥沟里打转,去跟自己的姐妹相争?
她只知道她已无路可走。
沈清因为心里郁闷,打电话喊了张岩一起出来吃饭。张岩屁颠屁颠地就来了。
席间,张岩问起沈清兜兜转转怎么又跑图书行业了?
沈清说,那是因为我发现自己真正深爱的就是它。
张岩愣住了,干了一杯酒说,那你还挺好的,我现在工作就是纯为了糊口,早就不谈理想了。
沈清就笑了,你还当真了?
她的确很喜欢出版行业没错,但最根本的其实还是因为她开始接纳现在的自己了。
沈清永远记得自己两个月前找工作时的面试经历,那些长相不同、穿着不同打扮也不同的HR们好像分到了全国统一的考卷,拿着她的简历也不看,上来就用“三连问”轰她:
“我看你都31了,结婚了吗?”
“有男朋友吗?”
“近期有结婚的打算吗?”
沈清心想咋的要是我没男朋友,你们公司是打算给我分配一个呀,但她终究忍着没有说出口。
也许就是那个时候,她懂得了冯媛内心的隐痛。懂得了生而为女人,活在这世上的隐痛。就是无论高嫁还是靠自己,普通人终要落入虚无。过分要强的她,和过分相信男人的她,这些状态都是错误的。
可有一点沈清必须承认,就是这么多年来就是靠着自己心底里的这点“不服输”——残存的那么一点点“雌竞”,让她单纯靠着自己,也走到了今天。
只是以后,她真不想再这么“用”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