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夏摇了摇头,表示不饿,但这明显是在逞强,因为下一秒他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响了。苏雪仲松开了手里的绳子,对狗说了句“去吧”,随后将灯笼放在宜夏身前,照亮了原本黑暗的一角。她从口袋里掏出饴糖,打开包装纸,喂到了宜夏嘴边。“宜夏,这是饴糖,我最爱吃的,碰到你的嘴巴了,快吃了,不许浪费。”宜夏微微张嘴,甜味瞬间在口中扩散,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糖是甜的,他却吃出了苦味。后来的宜夏哭的很凶,头也不抬的制造噪音,苏雪仲则伸手一下一下的摸头安抚,她猜着开口:
顺着宜夏的记忆,江夜辰看到了苏府,那时候的苏府还不是现在的模样,刚一进门就有妇人嚷嚷着走了出来。
“还知道回来,说是带女儿出去走走,这一走天都黑了才知道回来,去哪玩了?”
“夫人,这不是迷路了嘛。”
苏有财说着,将包好的梨花酥送了过去,还不忘讨好道:
“夫人,我记得夫人最喜欢吃梨花酥,特意买了回来,快尝尝。”
想不到年轻时候的苏有财,还是个怕老婆的财主。
其实,与其说是怕,不如说是宠爱,毕竟天底下哪有真的怕女人的男人。
易雪接过梨花酥,打开拿起一块塞到了嘴里,这才注意到一直躲在苏雪仲身边的小男孩。
“苏有财,那小孩怎么回事?你把你私生子领回来了?之前别人跟我说,我生不出孩子,你在外面养了私生子我还不信,怎么今天这是要领回来给我来个惊喜吗?还给你的破点心,谁稀罕!”
“夫人,你误会我了,这孩子,完全是雪仲要带回来的,而且,和夫人有了雪仲,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我从来没想再要什么。”
易雪显然有些怀疑,走到跟前细细观察,这小男孩确实看上去就瘦弱寒酸,若真是苏有财的私生子,那应该不至于这么可怜。
“雪仲,你跟你爹出去玩,怎么还带回来个小朋友?”
“嗯……娘亲,我想他当我的书童。”
“书童?当什么书童?苏有财你看看,都是你惯的,小小年纪和男孩子厮混在一起,成何体统!”
易雪这句话说到了江夜辰的心坎上,每次,他也是这么觉得的,成何体统!
“我也没办法嘛,谁让女儿和夫人一样,都长的这么好看,为夫这不是不忍心拒绝嘛。”
“爹,不能让他当书童吗?那女儿听爹的就是了,让他当雪仲的童养夫。”
“什么?童养夫?”
易雪瞬间暴怒,原本书童就已经很难接受了,还童养夫?听她家姑娘的意思,合着这还是苏有财的主意?
易雪提着苏有财的耳朵,指着苏雪仲嚷到:
“你说说,你一天天都干什么事?童养夫?苏有财,今天晚上你别想上床睡了!”
“哎呦夫人饶命,雪仲啊,小祖宗你可别再说话了……”
苏雪仲乖巧闭嘴,手上并不放开那个浑身颤抖的男孩。
后来苏有财和易雪似乎说了很久的话,终于同意让她留下这个小书童了。
“雪仲啊,既然你想留他,那就你给他起个名字吧。”
“宜夏!夫子说过,夏天最暖和,你的手冰凉,我希望你可以变得暖和,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宜夏,听上去好像还挺不错,几岁的小朋友可以起出这样的名字,也算是富有诗意了。
“咱家姑娘就是聪明,小小年纪起的名字就这么诗意,长大了一定是个才女。”
苏有财看到易雪似乎不满的瞥了自己一眼,连忙接着开口:
“当然,主要还是遗传了夫人,才能这么聪明。”
江夜辰看着小苏雪仲,笑了笑,想到:长大了是不是才女不一定,但是财主的女儿没跑了。
记忆到这儿江夜辰已经明白了七成,继续跟着往下去,是一段宜夏在苏府适应的时间,虽然没有什么特别优异的生活环境,但是比起之前好了太多,吃喝总是不愁了,只是他人小,性格又懦弱,在人前人后总是要受些委屈的。
他也从不闹什么,别人说他,他就忍着,别人打他,他就受着。
他学东西也慢,夫子全当他是陪读,倒也不怎么关心他的学习效果。
只是那天,几个一起学习的孩子趁苏雪仲不在,围住了他。
“宜夏?名字还挺好听,你是哪个老爷家的孩子?”
“他好像不是什么老爷家的孩子,是苏雪仲身边的小跟班。”
“小跟班?苏家?我爹说苏家的生tຊ意特别大,是枫城最大的财主。”
“你是苏家的书童吗?那你爹娘是谁?”
不知道为什么,一向隐忍的宜夏听到“爹娘”二字觉得异常刺耳,这让他想起来以前的那些男人骂他“小杂种”,还有那天他娘双手掐在脖子上的那股痛楚……
宜夏伸手一把推倒了张家的小儿子——张生。
“你敢推我?夫子教了君子动口不动手,你真粗鲁!”
“就是,一看就是没爹娘教养,我们以后都不跟你玩了!”
几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的,不知道是谁起了头,踹了他一脚,随后几个孩子的拳头便四面八方落了下来,小孩子的拳头,落在身上并不多痛,但却足以打碎一个孩子所有的自尊和来之不易的安全感。
宜夏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推倒了一个人,从缺口逃跑,随后很快便不见了人影。
跟着宜夏的记忆走了很久很久,最后他从苏府东墙下的一处破洞钻了回去,蜷缩在了假山中间小路上的空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江夜辰似乎听到了几声狗叫,过不一会假山中间的小路里出现了火光,再等几秒,他便看到了一手牵狗一手拿着灯笼的小苏雪仲。
他想,宜夏肯定也看到了。
“宜夏,你怎么在这?昨天夫子上课时我就找不到你了,你怎么躲在这里?你不饿吗?”
宜夏摇了摇头,表示不饿,但这明显是在逞强,因为下一秒他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响了。
苏雪仲松开了手里的绳子,对狗说了句“去吧”,随后将灯笼放在宜夏身前,照亮了原本黑暗的一角。
她从口袋里掏出饴糖,打开包装纸,喂到了宜夏嘴边。
“宜夏,这是饴糖,我最爱吃的,碰到你的嘴巴了,快吃了,不许浪费。”
宜夏微微张嘴,甜味瞬间在口中扩散,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糖是甜的,他却吃出了苦味。
后来的宜夏哭的很凶,头也不抬的制造噪音,苏雪仲则伸手一下一下的摸头安抚,她猜着开口:
“你是不是不喜欢上学?我也不喜欢,不过我爹说上学有好处,你要是实在不喜欢,以后你不去就好了,别伤心了。”
“虽然我不知道你怎么了,但是,既然是我带你回来的,我就是你老大,以后我会保护你的。”
“不过你还是要告诉我怎么了,不然我什么都不知道,要不是发财找到你,我就要着急死了。”
发财?江夜辰短暂思考了几秒钟,才意识到,刚刚那只狗,它的名字叫发财。
另外,原来“老大”是从这里来的,“摸头”也是从这里来的……
虽说宜夏的过往确实可怜,但为什么他江夜辰却看出了另一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味道?还童养夫……看来之前在土匪窝的时候,苏雪仲的话并不是脑子一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