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翊将那枚小巧的窃听器放在手中旋转、把玩。
冷眼看着地上痛苦满面的女人。
隋唐走上前去,俯身看了一眼那0见方、能藏在女人后槽牙里的窃听器。
撩了撩头发,啧啧称赞道:“还真是下血本,这东西可不便宜啊。”
程翊漠然抬起脚,踩在女人柔软的后背上,沉声质问:“谁派你来的?”
“我、我不知道。”女人囫囵说道。
她的口腔已经因为疼痛而初现肿胀,连普通的音阶都发不利索。
隋唐挑挑眉,略带同情地看向地上趴着的女人。
不知道,程翊最讨厌的回答。
程翊脚上的力道一狠,咔嚓一声,女人的肩胛骨应声断裂。
“啊!——”
女人的尖叫声瞬间响彻整个顶楼。
程翊将窃听器随手扔到酒杯中,“我不喜欢这个答案。”
“爷、我真的、真的,不知道,求你放我了吧。”
女人的泪痕和口中的血迹相混,斑驳了整张脸,可怜又可怖。
“说不出有用的话,舌头就别留了,烁。”
程翊对女人的哀求视若无睹,抬起两根手指,朝后随意一摆。
“是。”
凌烁翻过沙发,伸出袖刃,掐住女人还在流血的嘴,拽出舌头,果断割下。
动作狠辣利落,整个过程不超过三秒钟。
女人还没有来得及感受疼痛,舌头就已经脱离了身体。
“唔、嗯……唔……”
女人泪流满面,口中汩汩流着鲜血,眼中闪烁着惊恐和痛苦,但她发不出声音,只能不明地呜咽着。
隋唐站在身后叹了口气:“程翊,你真不会怜香惜玉。”
程翊没有理会隋唐的调侃,从桌下撕出一张纸,扔到女人身前。
“写。”
女人扒着程翊的裤腿,死命摇头,满手的污血蹭上那银白的西装,扎眼得要命。
“既然不写的话,手也不用留了?”
程翊没有下令,而是以一个问句结尾。
兰森在一旁苦笑着拧拧眉,“,你为难她了,我看她是真的不知道。”
“如果真的不知道,那她对我更没什么用了。”
程翊说罢,撩开西装外衫,露出卡在腰间的枪,迅雷不及地掐在掌间,将上了膛的枪对准女人的头。
“唔、唔!”
女人惊恐地晃着脑袋,胸前的两团汹涌也跟着一齐摆动,却让人提不起性趣,只觉其状惨烈。
“哎哎!好好的别见血啊。”
隋唐走到程翊身边,伸出手指压下程翊的枪口,“兰森,你可小心些说话,你别忘了不是正常人。”
兰森坐在沙发椅上无奈地摇摇头,不好再说什么,只能默默品酒。
隋唐揽上程翊的肩,抬手敲敲程翊坚实的肌肉,“你仇家这么多,非要追是哪个的话,可有些小气了。”
接着悄悄扣下程翊手中的枪,递给身后的祁煌。
程翊眼底冷冷的,看不出情绪,不喜也不怒。
“煌,去给她打药。”
隋唐眼睛睁大了一分,看向散漫的程翊,“什么药?”
“江栾刚研制的新型吐真剂,不是还在试验吗?”程翊眼睛微瞟向地上苟延残喘的女人,“喏,实验品。”
隋唐不可置信地抖抖眉毛,轻咂一声,扫过女人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恻隐。
“魔鬼,”隋唐歪过头去,撩起鬓边的发,优雅微笑,“我绝对不要和你做敌人。”
祁煌得令,径直走上前去,将女人扛到肩上,推开大门走了出去。
“唔!唔!”
女人口中的不明呜咽逐渐消失在众人的耳际。
兰森晶蓝色的眼底闪过一丝讶异,求证般地看向程翊,“系列居然已经到24了,上次,在那不勒斯,才11。”
隋唐开口接过话茬:“猎狼的佣兵早就不用江栾治了,每天闲得没事,就研究这玩意。”
兰森竖起大拇指,轻咂两下,“不愧是,,医学世家。”
程翊慵懒地喝空杯中的酒,漠然开口:“兰森,还有别的事吗?”
兰森点点头,手指在桌上不断轻敲,“有更重要的,刚要说。”
“我得到消息,,在你去追货的那段时间,出现在了罗马。”
听到这个熟悉而危险的名字,程翊身躯一震,抬起狠戾的眸子与隋唐对视一眼。
自程翊出生这二十六年来,快刻进他骨子里的名字。
隋唐也觑起危险的目光,回看程翊。
罗马,正是程翊势力所在的意大利。
兰森感受到屋中逐渐低沉的气压,赶紧抬起手在二人面前晃了晃,“不过,你也不必急,据我所知,他并没有在罗马有什么动作。”
兰森不敢再说一句有任何歧义的话,面前这个男人,不能用人类的常理去评判。
十七岁在南欧成立猎狼佣兵团,以猎狼为据点,短短四年时间便爬上意大利黑手党第一大帮——塔维亚的首席交椅。
迄今为止,纵横五载,在全球顶级产业都分得上一杯羹,尤其是获利最大的军火,只程翊一人、便在欧洲只手遮天。
塔维亚组织的势力更是被他发展至横跨亚欧,成为黑金手腕的具象代名词。
野心、手腕、欲念,与让人俯首称臣的王者威严,都在程翊的掌间翻覆,成为他的利刃。
杀戮与血腥、沉沦与驰纵,这个近乎完美的男人似乎玩得转一切。
,意大利语中的王,当之无愧的王。
程翊听到兰森的说辞,低笑两声,“兰森,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谨慎?”
兰森将瓶中最后一点酒液倒进杯中,又从冰桶中掏出两块冰,咔哒扔进杯中摇晃几许。
“这在你们这叫什么,伴君如伴虎。”
隋唐伸出手指朝兰森点点,微笑颌首,“你这个词用得对。”
听着二人的揶揄,程翊壮肩微抖,哼笑出声,“说话这方面还是少跟隋唐学。”
兰森也跟着两人大笑起来,似乎刚刚阴翳冷冽的氛围不曾存在过。
“哦对,还有集团明天要在青白国际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兰森端坐起来,拢拢身上的浴袍,“两位当家,今天刚干了这么大的一票,去看看后续的动作如何?”
程翊听到这个消息,鹰眸微觑,颇有意兴地看向兰森,“你还真是爱凑热闹。”
兰森不以为意地耸耸肩,“我就是吃这碗饭的吗,在你们的语言里管我这种人叫什么来着?”
隋唐笑着拿起酒杯,轻点两下,“百晓通。”
兰森爽朗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没错,百晓通,我喜欢这个名字。”
几人正聊着,祁煌从门外走进。
“当家,她只交代了这么多。”
祁煌递出一张被划得乱八七糟的纸,纸上还沾着大团血迹,七扭八歪的字迹只能依稀辨认。
“白……、芯片。”
隋唐觑着眼念叨起纸上斑驳的字迹。
听到这几个关键字,兰森哑然失笑,“果然是派来的人。”
隋唐饶有兴味地抬手抵上脸,看向祁煌,“她怎么样了?”
程翊歪起那张迷人的脸,调笑道:“怎么?隋大少最近有恋残癖?”
隋唐倒是不恼程翊的调侃,微微耸肩,“我只是想知道知道,江栾的药到底有什么副作用。”
祁煌弯下腰来,语气有些迟疑,“江栾的药,副作用大概是,凝血障碍。”
隋唐一抬眉,恍然大悟地点点头,那那个女的完了。
江栾的药,副作用也只有他能治。
很不巧,他被程翊落在蘅襄馆了。
程翊站起身,低头看向他被那女人抓得脏污的裤腿。
脑海中又不受控制地想起,陆浅搞的像花猫一样的满身灰土。
他不悦地拍拍裤腿,“没事我和隋唐就先走了。”
兰森摆手道别,随便提醒道:“明天,记得出席。”
隋唐揽上程翊的肩,向兰森示意:“放心吧,看人吃瘪这种事我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