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了扭酸痛的脖子和肩膀,从电脑屏幕中抬起头来,窗外的天空竟然已经暗了下去。
我点开手机,才发觉原来收到了来自伊维塔和托比的短信。伊维塔问我昨天玩得如何?我说一定要带她一起去看一次努瓦特剧场的《洛基恐怖秀》,她很快便回了我一句“太期待了,任何时候都可以去”。托比给我发来的信息却让我有些紧张,他问我“你记得昨天夜里说过什么吗?”
我最害怕的便是喝多了酒以后乱说话,如果是对陌生人还好,托比显然是以后会常常在剧场碰面的。我紧张地问“什么?”,他也很快回信,说“你约我下次还要一起出去玩”。看到这行字,我一颗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半庆幸半真心地给他发去“我是认真的,和你一起很开心”。
福宝没有给我发来任何信息,可能是一直在忙着拍作业,没顾得上吧。我给他还有李菲菲都发去一条问候的微信,这才放下手机,伸了个懒腰。
我从未想过自己可以如此投入一件事情。从早上八点多和李菲菲通完电话起,我便坐在了书桌前,按照莱纳德课上教过的所有内容,对着笔记改编《晨雾夕阳》,改到此刻大纲终于有了个雏形。
“晨雾夕阳”这个名字实在是太过小言,是十九岁的我胡乱起的。此时它要被改成一个讽刺现实的剧目,肯定需要一个正经大气些的名字。我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冯喻晗,她对我愿让她全权负责剧名表示十分受用。
要改编故事,那就不免需要极尽仔细地去研究一遍曾经写过的那些文字。逐字逐句地阅读时,我才真切地理解冯喻晗为何会把这个故事看作是一篇对现实的讥讽——待我跳出了“女主角其实是我”这个思维定势后,才意识到英梨确实是刚逃出养父的魔掌,便又落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温柔陷阱里,还自认为从此得到了救赎。更让我郁结的是,故事里的英梨虽然悲惨,但好歹蒋杰是真心地爱了她一辈子——起码他们两人的造物主是如此意图的。然而,现实生活中的蒋杰却只是把英梨当做一个连解释和挽回都懒得花费时间的玩物,这更显得以前的我可悲可怜到了可笑的程度。
而我竟然还将它当成一个值得颂扬的爱情故事去写,想到这里我就羞愧难当。冯喻晗的误解是对这个故事最大的馈赠,将它拔高了一个层次,也使得我能以全新的视角去面对过往的那个自己。
带着一种自虐般的快感,我用可鄙的字眼形容笔下的主人公英梨。我说她矫情,说她蒙昧,说她愚蠢而不自知;我拿更恶毒的词汇描述蒋杰,说他低贱,说他无耻,说他是个精神强奸犯……在这种对从前的自我的批判中,我既感受着淋漓畅快的爽利,又品味到难以忽视的苦楚,前二十来年我竟没发现自己是个如此纠结矛盾的人。
一边写作,我一边怀念起了昨夜的酒精。喝酒是彻彻底底的逃避,虽然可耻,但是其能带来的快乐是令人无暇反思的。但写作不是,写作带来的快感之中蕴含着痛苦,写作让我不得不去面对许多本不想面对的东西。我必须梳理好笔下角色的想法和动机,才能去合情合理地编写她的故事。当这个角色是基于我而创造的时候,就意味着我要用笔尖剖开的是自己的内心。
我毫无怜悯之心地泼洒笔墨,让英梨的一切愚钝都现出原形。在批判自己从前的愚昧之时,难免会升起一丝对现在的自我的审查。经过一夜的狂欢,没有了重低音音乐和彩色射灯以及酒精来转移注意力,昨天下午那个让我惊慌失措的念头又悄悄开始冒尖:福宝于我,到底是真爱,还是我又犯了老毛病,在心底里美化一个男人以妄图被拯救呢?
美国人喜欢说一句话:“不要听从你的头脑,要听从你的心。”此时此刻,我的心在告诉我,福宝和赵存晖有云泥之别。一个是我童年便认识且命运安排我们在成年后重逢的灵魂伴侣,而赵存晖只是一个因为活得比我久太多、经验丰富,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耍了个团团转的卑劣陌生人。更何况,遇见赵存晖时我正在堕入黑暗的深海海底,求生的本能让我将漂进视野中的第一个废弃吸管误认成了救命稻草;但遇见福宝时,我可以说是半只脚已经逃出生天,正要开始生活的新篇章,不存在被人拯救的需要。如此说来,我应该并非算重蹈覆辙?
与福宝重逢后,我的世界变得复杂了许多。从前我不需要费力去搞懂自己是谁,我是谁很明确:我是夏知澜,我来美国有着具体的目标和计划,我要找一个小有钱财的美国男人结婚留在这里,从而得以在离夏浚译最远的地方度过余生。
而福宝的出现让我不再愿意继续扮演夏知澜,我对福宝的爱是如此真切而热烈,以至于我不能忍受不用自己的真面目去爱他。我渴求在他身上找到纯粹的爱,那种无论“我”是什么模样他都会坚定不移地守护的爱,那种因为我是“我”便能使他横冲直撞一往无前的爱。福宝唤醒了被我压抑已久的“张秧”,她不再愿意躲在角落里让“夏知澜”获得一切鲜花和掌声,她穿着福利院发的洗得掉了色的浅蓝粗布连衣裙走到灯光下,哭着扯扯我的衣角,说,那我呢,我就不需要被人爱吗?
我一直认为自己目标清晰、思维简洁、没有冗余的情感,这也是我之前内心深处不觉得我能在写作上做出什么大名堂、能因此留在洛杉矶的原因——作为一个需要时时刻刻警惕身边的一切并为了自己的未来去争取、抢夺、霸占的人,我一直处于“生存模式”里。敏感和多情是有闲人的奢侈品,我是万万不可享受的。感情使人脆弱,而生活需要我当一个无坚不摧的人。
也许是福宝的爱让我有了归属感,让我感觉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所以我才有了在这里伤春悲秋的闲情逸致。
我突然很想福宝。
说是突然,其实这种思念在我写作的时候便一直存在,只是一直被按压在心底,此时此刻终于积聚到了无法遏制的程度。我躺进椅子里,双腿蜷缩起来,用米白色的毛毯裹紧自己。凉丝丝的空气里有些许空气清新剂的tຊ味道,此时此刻我想闻到的却是另一种气息。
自从第一次正式约会后,福宝的身上便一直喷洒着茉莉花味的香水。不仅如此,他在家中的角落也摆上茉莉花熏香,以让我能无时不刻地置身于熟悉的气味中,感到安宁和舒心。我问过他,如此保持着茉莉花的香气,不会太麻烦吗?他抚着我的头发说,秧秧,为了你,我做什么都可以。
福宝是个无药可救的浪漫主义者,他对爱情的投入时常让我惊讶。我怎么说也算得上是阅男无数了,男人在我的心中如同僵尸,鲜有灵魂。他们好似是同一个工厂流水线里造出来的一般:努力挣钱,挣到钱后追“女神”,将她追到手后便开始在她身上发泄装孙子挣钱时的不满。约会多了就知道,无论是有钱还是没钱的男人都一样,只不过是幸运的僵尸和不幸运的僵尸罢了。和他们相处就如同操纵机器般,说出什么话他们会相对应地有怎样的反应,就和按下哪个按钮键就能开启什么程序一样简单。他们懵懂、麻木、蒙昧,他们追求着一切社会告诉他们应该追求的东西:权利、金钱、女人,但他们从来没有自主地想过为什么要这么做。
有句话说得很好,“男人至死是少年”,他们确实从出生到下葬都保持了一贯的无知,生命结束了都不知道这一生到底活了个什么。但这不能怪他们,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染色体上的缺陷。他们缺乏与真实世界和大自然灵性又感性的共感,所以他们在人世间走的这一遭注定无趣、灰白且匆匆。
但福宝是不一样的。
和他在一起的这一个多星期里,我时常会被福宝的心思细腻所感动。他会在我们散步的时候突然将与我十指紧扣的手握得更紧,说,秧秧,我们以后要一起去巴黎奥斯曼大街102号;他曾睫毛颤动地躺在我的腿上,手指沿着沙发旁的绿色龟背竹的叶片边缘划触,说,它在叶片裂开的时候会不会其实是很痛的,但它没办法告诉我们,我们以为它没感觉,还欣赏它的疼痛;他会在半夜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将我抱得更紧,说,还没天亮,真好,真希望时间能永远停在这里……
我看了看四周,黄昏不知何时已经过去,夜晚悄悄地弥漫了整个房间。夜还未深,但这半黑不黑的天最显寂寥,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蓝灰色滤镜,看着就嫌垂然萧索。窗口电线杆上捆绑着的纵横的黑线将天空和远山分割成块状,没有飞鸟,没有人声,亦没有车流。
我突然生出了一股恐惧,好似我是宇宙中的最后一个人,全世界都已经将我抛弃,留我孤零零地消亡在这如蛇的皮肤般冰冷的黑暗里。骤然在脚底生根并迅猛地要肆虐全身的孤独感使我霎时间喘不上起来,我惊慌地起身,拿了车钥匙,迫不及待地要逃向福宝家。
我需要闻到他那茉莉香水的味道。就算他并不在,今夜我也要躺在他的床上,躺在沾染了他的气息的被子里,才有一丝丝可能得以安眠。
开着车,我用限速允许的最高速度冲向了福宝的家。我从未有过如此这般的迫不及待,每过两三秒便要瞥一眼谷歌地图上的距目的地剩余计时,恨不得一瞬间便能移动到那个能使我得到平静和安宁的地方。我频频超车,期间还有一个白人男性不满地从车窗里冲我咒骂了一句什么,我对他视而不见。
此时此刻,我的脑子里只剩下对福宝的思念。即使这种思念只能落在我躺进有他气息的被子上,那也足以让我感受到无与伦比的幸福。
我后悔昨天甚至今天都还在那样猜忌我的爱人,我拿自己的恐惧去怀疑他,把我背负的包袱强加在他的身上。他体贴、细腻、毫无保留,我却猜疑、疏离、心思松动。好似抱着一种赎罪的心态,我将车开得越来越快。在等最后一个红绿灯时,我已经打算好在躺进他被子里的时候给他打去一个视频电话,就算这会影响他的拍摄工作也顾不得了。我想看着他的眼睛把一切担忧都告诉他,把我的全部心思都倒给他。
我们是共享对方灵魂的人,从这一秒开始,我不会再让任何嫌隙玷污这一切。
到福宝家楼下后,我花了一点时间才找到停车位,倒进去停好之后,下车发现停得有些歪扭,超出了停车线。但顾不上那么多了,我抓起包就赶忙往福宝家跑去。
又路过了那个游泳池,想起了我们初吻的夜晚,这一切都让我的内心变得更为急切。我在心里默念着他家的房门密码:520227,二月七号是我的生日,520代表什么想必不用我多说了。这是他周一回家后特意为了我而修改的。很土,我知道,你可能都笑出声了,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种笨拙可爱的甜蜜。
待我终于一路小跑地冲到了那扇门前,迫不及待地输进密码,终于,我的一切紧张和期冀都有了落点,一门之隔的里面便是茉莉花的味道。我推开门——
扑面而来的薰衣草香味让我恍然。
我的爱人福宝,他骗我,他根本没有去什么森林公园拍作业,他明明就在家。
他正背对着门口跪坐在床上,赤身裸体,只着一条灰色的内裤,雪白的后背晃人眼睛。他摆出一个极其虔诚的姿势,肩膀上架着摄像机,口中喃喃着,太美了,我的宝,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人。那语气认真且诚挚,粗制滥造的电视剧台词一般的话语却被他说得情意绵绵,让人听了无法不为之动容。
他的面前横躺着着一个瘦削的女人,那是他的被摄对象。她身上穿着福宝的一件灰色大短袖,晃晃荡荡的布料将她衬得十分娇弱。听闻福宝的告白,她用细瘦的手臂支撑起身体,将小巧精致的脸庞送到福宝面前。福宝向前倾去,温柔地在她的嘴唇上落下一个亲吻,她看着他,露出幸福洋溢的笑容。
那女人不是别人,就是李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