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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我第一次走进现实中的剧场,目能所及的一切都无比新鲜。
冯喻晗边走边和我介绍,说剧团的名叫“墨色(TheInkage)”,主要演员都是华人,几乎都是科班出身的,有两位还毕业于大名鼎鼎的茱莉亚学院(TheJuilliardSchool)。主演加上候补演员一共有二十三人,剧务有二十五人,体量不大,但已经比我想象中的厉害很多了。
剧场里冷气开得很足,一进门我便瑟缩了一下脖子。入口处张贴着一些海报,都是“墨色”剧团以往的演出。有《雷雨》《惊梦》《龙须沟》,也有《基督山伯爵》《麦克白》《推销员之死》这种西方故事。我留意了一下导演署名,都是一位叫做陈心(XinChen)的人。
冯喻晗见我注意到导演的名字,骄傲地介绍道:“陈心是我的导师,是我遇到过的最有才华、最渊博的人。她前段时间接受了一个邀约,离开洛杉矶,去了维也纳发展,剧团的导演一职这才落到了我的手上。我跟随她排了多年经典剧目,觉得是时候该创新、折腾一个原创出来了,正巧便找到了你。”
我一边听着,一边继续浏览海报。英文版的《红楼梦》舞台剧,那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呢?英文能表达出中文古文的微妙意境吗?穿着中国传统华服的演员们却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看起来是别扭滑稽还是别出心裁呢?我肚子里有一百个对这个新世界的疑问,却觉得问了冯喻晗便了无生趣,还不如日后慢慢自己发掘答案。
冯喻晗带着我走过一排排座席,座位的表面由紫色天鹅绒材质制成,在幽暗的棕色的灯光下显得神秘且肃穆。我们走到舞台旁,大幕没有打开。冯喻晗让我在第一排中央坐下,她则神神秘秘地从一侧跑向了后台。
我不明所以又新奇无比地左右看看,摸了摸椅子扶手,一点灰也没有,布制椅子也难得地没有散发出被太多人坐过之后会沾上的那种人体怪味,看来是经常清洗。我向后一仰躺进柔软舒适的椅子里,就在这时,沉重的大幕徐徐打开了。
舞台是黑暗的,只有一束暖色的聚光灯不偏不倚地打在黄金分割点处。那灯光下有一座小小的木版制成的房屋,是有些年代感的中式建筑,如小山坡般倾斜而平缓的屋顶上贴着齐整的瓦片。最夺人眼球的是,房屋的墙体是桃木色的,屋檐下的花瓣纹路雕饰却是浅粉色,看上去极尽怪异却又相映成趣,压抑与跳脱两种气质在这一堆小小的木材上纠缠盘绕,你不让我,我也不让你。
“喜欢吗?”冯喻晗从舞台侧方走出来,问道。我又仔细打量了那个粉棕相间的房子一番,才老老实实地说道:“有点怪,但我很喜欢。”
“那就好。”她说,“这是《晨雾夕阳》的布景概念。”
我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下巴也掉到了地上。看见我的表情,冯喻晗哈哈笑起来:“如果你拒绝了合作,我也会把你带来这里,让你看看我大概的设想。但事情比想象中的顺利许多。”
“如果……我来看了,但还是拒绝了,那你不是白费了力气?”我疑问道,毕竟制作这么个房屋道具也不是小工程。
“那我会想别的办法的。”冯喻晗胸毅然说道,“我对这个本子太有偏爱和信心了。如果它没被创作出来,那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遗憾,也将是洛杉矶话剧界的一大损失。”
我从未见过像冯喻晗一样对任何事情如此有信念感的人。我被她感染,看着台上那个别具一格的置景,好似真的窥见了舞台中央《晨雾夕阳》演员们手牵着手谢幕的样子。我意识到冯喻晗是多么有吸引力的一个人——她的笃定和坚毅让人对其所能创造的未来确信不疑且充满希望。她的积极和阳光让人忍不住地想靠近,仿佛只要在她身边,世界就充满了可能性,一切好事都会心想事成。
我霎时间回想起之前自己说过的话:女人只要活在这个被男人掌控着的世界上,就躲不过出来卖的命运。我曾认为自己已经将一切看得十分透彻,窥见了社会运行的真理,但今天冯喻晗的存在却让我动摇了。
她只是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就已然将我的理论证伪。她眼中闪烁着憧憬和希冀,走入聚光灯时的模样好像沐浴在阳光里的一棵参天大树——很难想象这样的女人会成为任何男人有能力卖、甚至敢去卖的“商品”,看她那坚韧、聪慧、热忱、自主的傲然独立的模样,如果说哪个男人有资格卖她,那真是抬举男人了。她卖男人还差不多。
我也想成为这样的女人。
这个念头吓了我自己一跳——从小到大,我都很清楚自己想当一个什么样的人。曾经我奉李菲菲为样板,后来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范式,但无论如何更改也万变不离其宗,我想当的总归是能攀爬依附着男人开出妖艳花朵的那种女人。
但今日见到冯喻晗,我的想法却有了转向的趋势。冯喻晗不施粉黛,鼻头有几片因干燥而翻卷起来的死皮;她毛孔明显、发尾分叉,我怀疑她可能出门连防晒霜都不会涂。但就是这样一个不精致不保养不打扮的女人,却比我见过的所有衣着新潮、妆容完美的人都更有魅力、更“美”,她的耀眼程度能让所有花花草草都黯然失色。
我自我代入了一下她的角色,讶然发现,心中那一丝因为担心福宝会爱我多久而存在的隐忧骤然消失了。我甚至不再需要拿伊维塔的话一遍遍安慰自己,而是彻彻底底地不在意、不担心了,好像心里多了一根不知从何而来的顶梁柱,从此再也不用惧怕自己的世界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倒塌。
冯喻晗这样的女人,内心竟然有着如此的力量吗?
“斐(Fae),正好你来了,我有事情要问你。”一个爽朗的声音打断了我混乱的思绪。抬头看去,从舞台的右侧走进来一位高个子的金发男人。他很高,虽然比起福宝一米九的个子要稍稍逊色一点,但体型修长且结实,上半身呈倒三角状,花灰色的棉质短袖隐约透出腹肌的轮廓,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上凸显着几道青筋。他留着简单的圆寸头,下颌骨和鼻梁同样锋利,一双蓝色眼睛却有些东方韵味,眼眶的皮肤微微泛红,和薄薄的红唇颜色相映,有些湿漉漉的。他和我的眼神对上,一刹那,他的美貌竟让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洛杉矶也太多美人了——伊维塔、冯喻晗,此时再加上这位不知名的英俊男子,每一位都美得超出我的认知。我有些慌乱地收回不礼貌的目光,却被冯喻晗上了台。
“先认识一下我们的新编剧,这是克洛伊。”冯喻晗将我推到他面前,“克洛伊,这是我们的场景设计师。”
“我叫托拜厄斯(TobiasHessel),”他向我伸出一只手,“tຊ克洛伊?这么巧!”
我露出疑惑的表情与他握手:“巧?”
冯喻晗拍拍手道:“不说我都忘了。我导师,陈心,她的英文名也叫克洛伊。”
“那确实巧。”
“不过她不怎么用这个名字,所以我都没想起来。她说,外国人应该努力学会我们中文名字的正确发音,而不是我们起个英文名去方便他们。但咱们这一代从小都有英文名,我从幼儿园开始便被老师叫‘斐’了,很难体会到她那种人近中年却要起一个陌生名字的抗拒感。”冯喻晗道,“你呢,克洛伊,你的中文名字叫什么?”
“我的中文名……是一个我不喜欢的人起的。所以叫我克洛伊就好!”
“我的名字比较长,你可以叫我托比,亲近我的人都这么叫。”托拜厄斯冲我眨眨眼。他的长相不笑的时候有些……那个时兴的词怎么说来着?对,病娇,但一身的肌肉和开朗的笑容又冲淡了那种邪气。我忍不住打量他,他对自己的帅气心知肚明,毫不避讳且不无自恋地回看我。
“可别被他勾了魂去。”冯喻晗冲托比翻个白眼,“这是位远近闻名的花花公子。”
“我有男朋友的。”好似急着证明什么似的,我脱口而出。托比和冯喻晗闻言都笑了,我顿时有些窘迫——我也太着急了,谁也都没说什么呢,我就忙着撇清自己,那点小心思欲盖弥彰。
“托比虽然在爱情方面声名狼藉,但他绝对是个忠诚的朋友。”冯喻晗评价道。托比闻言撅起嘴,耷拉下眼角和嘴角:“说得我好像一只小狗一样。”那模样确实有点像只大金毛。
“他也很有趣,和他聊天,能发现很多生活中容易被忽略的美好之处。”冯喻晗补充道,这下托比对她的描述感到心满意足,嘴角上扬地点了点头。
“对了,你刚才说有什么事?”冯喻晗问道。托比回过神来,说:“对,我今晚想去圣莫尼卡,你陪我一起吗?”
“第十二遍了!”冯喻晗翻了个白眼,“托比,也就只有你,能将我曾经很爱看的电影变成现在避之不及的东西!”
“我应该是对它上瘾了。斐,你就陪我去吧,除了你,没有别人更对它有热情。”托比竟然扯了扯冯喻晗的衣角,大个子撒娇的样子极其违和但又有些可爱,我不禁笑出了声。
我的笑声让冯喻晗注意到了我,她眼睛一亮,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似的,说:“托比,猜猜怎么着,这里有一位现成的新观众。”
托比的目光也转向我,他脸上骤然露出期待的神色:“克洛伊!你愿意陪我去看《洛基恐怖秀》吗?在圣莫尼卡!”
“那……不是一部老电影吗?竟然有影院在周六晚上这个黄金时间档放映它?”
“不光是放映!”托比兴高采烈地向前一步,站到我面前,“那可是邪典经典!在圣莫尼卡的努瓦特(Nuart)剧院,它每个周六都会被重映一次!而且,不光是在荧幕上放映,现场还会有歌舞剧演员同步在台上表演经典剧目。观众们也会和电影互动!”
“和电影互动?那是什么意思?”我被勾起了兴趣。
托比见我有好奇的苗头,更加卖力地描述了起来:“影院外面有买雨伞和卫生卷纸,还有报纸等电影中会出现的道具。当电影中下起雨,演员举起雨伞和报纸挡雨,观众也会举起雨伞和报纸。在电影里的人在纵欲时,观众会向大屏幕扔卷纸!不光如此,许多去的人都会隆重打扮一番——男扮女装,变装皇后、施虐女王……那是一场怪胎们的狂欢!”
“克洛伊,你刚来洛杉矶没多久吧?这绝对是一次值得的体验,远远不止看一部电影那么简单。”冯喻晗向我点头。
“远远不只是电影!克洛伊,你才刚来洛杉矶吗?那你一定要和我去。我带你去圣莫尼卡的海边的一家小店吃晚餐,之后去看《洛基恐怖秀》。结束以后,如果你还不累,我可以带你去一些地下派对看看。”托比在激情之中还不忘抛出一个略显神秘的笑容,“是游客不会知道的那些派对,在那里你会看到洛杉矶的另一面,成为一个真正的洛杉矶人。”
托比实在是个有说服力的推销员,又或是洛杉矶本身的魅力使其根本不必被太多巧言装点。我点了点头,说:“那就交给你了。”
托比欢呼着转了好几个圈,最后双手搭着我的肩膀,真诚地说:“你将会拥有一个完美的夜晚。”
“你不去吗?”我转头问冯喻晗,期待着能与她多花点时间。
“今晚我还有约会。”她笑笑,“一个希腊裔的大帅哥,第二次见面了,我很期待。”
多优秀的男生才配得上冯喻晗这样的女生去期待呢?我祝她今晚玩得开心。
之后,我们三人又坐在观众席上聊了聊之后的具体合作。冯喻晗说周一会让法务发合同给我,意料之外,我的剧本竟然是有偿的——故事能被搬上舞台已经是一大幸事,竟然还有钱拿。虽然不算太多,但也不是小的数目,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掩饰住了心里的乐不可支。
我们约定初稿在两个月内给她,之后再花两个月一起打磨剧本,然后便让演员开始排练。为了赶上明年的钟阁艺术节,时间有些紧凑,但冯喻晗说他们的演员都很专业,目前的所有演出也都是排过无数次的老剧了,不必再多花时间。除了例行演出外,他们将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排这出剧目上,不成问题。
冯喻晗唯一担心的,是给我花在剧本上的时间太少了。考虑到我还要上课,她害怕我没有足够的精力。但我咬咬牙、心一横,决定对自己狠心点。不就是熬夜写作么!和福宝在一起后,我不必再花那么多时间在约会有的没的男人身上,省下来的时间都可以用来创作。如果再把每天早晚打理自己的流程缩减一些,那更是能富余出大把的时间去写剧本。
我猛然意识到,在写作面前,那些和男人周旋的花招看上去有多么无趣,过分地打扮保养自己又有多惹人厌烦。
梳理讨论完一切要事后,我们三人挥手道别。我和托比约好在晚上7点在圣莫尼卡的一个餐厅见面,他特意嘱咐我穿得特别一点,不要开车,看来会是一个不醉不归的夜晚。
在回家的路上,我打电话给福宝,打算麻烦他今晚继续陪着李菲菲,我突然有事要出去,当然,也急着想与他分享我和冯喻晗签约了的好消息。电话响了许久才被接起来,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见福宝有些急切地说:“怎么了?”
听起来是很期待我的来电嘛。我心里甜了甜,卖关子道:“宝,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想听哪个先?”
他顿了顿,说:“坏消息。”
“坏消息就是今晚我突然有点事情。冯喻晗带我和她剧院的人见了面,一个叫托比的男生。他想找人和他去圣莫尼卡看一部电影,是《洛基恐怖秀》的现场版呢!我听着觉得很有意思,打算去看看——”
“没问题。”福宝很快答应,“玩得开心。”
听到他这么爽快,我却有点摸不准意思了,小心地问道:“只有我和那个男生哦,你……会担心吗?”
“不会的。”他说,“我相信你。”
这句话让我无比受用,看来在福宝眼中,我并不是一个水性杨花的人。
“好消息是什么?”福宝问道。我闻言笑了起来,清了清嗓子,说,准备好了?
“好了,你说吧。”
“我和冯喻晗签约了。她将把我的作品搬上舞台,而且雇佣了我当主笔!”
“什么?”
“怎么样,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吧!”我笑成一朵花,“这是不是表明我的事业已经在起步了?这比我想的要顺利多了呀!我觉得真的很幸运——”
“等等,就是你那天发给我的那个故事吗?”
“对呀!”
……
那边的福宝不出声了,我以为是信号不好,狐疑地“喂”了几声。
“我听得见。”
“你怎么听上去不像我一样开心呀?”我问道。
“……你都不看书的,怎么……”
“什么?”
“没什么。”福宝说道,“我先去开车了,你玩得开心。”
福宝说完便挂了电话。
我伴着从蓝牙音箱里传出来的忙音,一时间陷入了疑惑:福宝为什么好像不大高兴?他刚才说什么?我都不看书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什么?
难道他想说的是,我都不看书的,怎么剧本还被人给签下来了?
隔着电话线我听不出他这句话的情绪,是嫉妒?不会吧,我和福宝早已将对方当做家人,他怎么也不会嫉妒我。我为这个念头自惭形秽,我怎么能拿心里的那些阴暗去揣度纯净的福宝呢?
以他tຊ心灵的温柔程度,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肯定是佩服的。“你连书都不怎么看,还能被签约,真是天赋型选手啊。”他肯定是这个意思。
我甩甩头把刚才那一瞬间的困惑抛到脑后,心情又恢复了无比的美丽。
回到家里,我见李菲菲将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这让我有些意外——她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之前家中都有家政阿姨做这些,她竟然也会铺床。
我坐到化妆镜前,迫不及待地开始折腾自己的脸。今晚要去“地下派对”,听上去比夜场还夜场。对于夜场我可是十分熟悉,无论是LiveHouse还是夜店,本科的我都是常客。我有时会独自一人去离学校很远的夜店蹦迪,在出租车上脱下包裹在抹胸和超短牛仔裤外面的白色长裙,涂上绛紫色的口红,用无名指指肚在眼皮上抹上带碎闪的灰色烟熏眼影。那是一副没有人能认出来是“夏知澜”的样子,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驾驭的野性和狂躁,那是我偶尔需要释放的心中魔鬼的样子。
有时我也会和同学去夜场,但那是为了树立人设,并非什么痛快的事情。常常陪我去的就是那位叫袁笑语的女孩,每次出去,她都会用一副艳羡的模样看着我,看着我穿她塞不进去的漂亮裙子,看着我被陌生男人请酒,看着我矜持地拒绝他们。
如果不是她在场,我肯定会收下那些男人请的酒的,但我不能在她面前坏了名声。毕竟我带她出去的意义,就在于让她能回去告诉别的同学:夏知澜虽然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却有着热爱摇滚、小小叛逆的另类一面,但她在夜场还是冷静自持,是一位真正的大家闺秀。
事实上我的目的也达到了,学校里无论是怎样臭名昭著的情场浪子富二代,都没有对我表现出过一丝丝不尊重。夏知澜和那些夜场小妞是不一样的,她就算去舞池里跳舞,也比别的女孩高贵,所以她比别人更值钱——这就是我努力营造出来的形象。
但今天,我不必再伪装。我不需要再钓什么金龟婿,我有爱人,我的福宝,我还有了自己的事业。我出去玩,就只是为了玩,为了感受这个夜晚的一切,仅此而已。这种感觉比打扮得人模鬼样地坐车去罗湖土嗨夜店去蹦迪痛快得多。因为我完全不用怕被任何人认出了,不需要乔装打扮和东躲西藏。
我一边化妆一边和伊维塔聊着电话。她本来想约我今晚出去喝一杯的,但奈何我有约了,她便决定在电话里陪我化妆。说起今天签约了的事情,她的反应比福宝要兴奋好多。她在电话那头又欢呼又惊叫,最后信誓旦旦地说她早就猜到我会有这么一天的,因为我的文笔太好了。我被她夸得都不好意思了,脸上飞起两朵红晕,连腮红都省了去。
“我上车了。你如何了,克洛伊?”托比来信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半,我正在出门打车。我穿一身银色碎钻包臀连衣裙,拎一枚米白色丝缎玫瑰花型手腕包,踏一双透明跟米色绑带厚底高跟鞋;长发在头顶盘成一个大大的髻,上面点缀一个闪钻发夹,和脖子上的钻石项链是一套的。简单的装扮是为了平衡妆容,我画着夸张的黑色烟熏妆,涂裸粉色口红,睫毛忽闪,眉目惑人。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意识到这一刻,在盛装之中,我不必再纠结于我到底是张秧还是夏知澜。窗外夜幕将要降临,城市才刚刚热闹起来,而我,终于得以成为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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