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京城的屋檐上积着厚厚的雪,街道上也是一片红喜色,毕竟已经腊月二十八了。
一连下了几天的大雪,今日却突然晴了。
白长宁一身玫粉色的大披袄,边缘处有一圈白色的狐狸毛,衬得她的小脸更加粉嫩、白皙。
脚上穿着鹿皮靴,这是去年秋猎的时候,用大哥猎来的鹿做的,阿娘、嫂嫂和她各有一双,十分保暖。
祖母年纪大了,说是穿不习惯,所以没给她做。
林玦一边走,一边温声给她介绍着路边好玩的小玩意。
“阿宁,这个玉兰木簪子是不是很别致?送给你。可惜,我家世清贫,买不起玉石簪子,将来我一定给你买这天底下最华贵的簪子,因为我的阿宁值得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只见他从身后掏出一支极为普通的木簪子,想来不超过五文钱。
上一世她感动得一塌糊涂,好似珍宝般地揣进怀中。
听见他说没钱,还把存的私房钱都贴补给了他。
其实,这么多年,镇北侯府每月都会给他零花的银钱,直到他进了翰林院,有了俸禄,才没给了。
只不过阿爹给他在镇北侯府不远处,单独置了一处宅院,说是一个男人要担起养家的责任。
这么些年,阿爹对他和对四位哥哥是一样的,完全就是当儿子养的。
原本是想认义子的,可林玦却回绝了,说是日后功成名就之时,想求娶阿宁。
认了亲,便算兄妹了,不好。
当时还觉得他想得挺周到,没想到都是他日后的脱身之计。
养子也是要入族谱的,镇北侯府满门抄斩的时候,他也脱不了干系。
见她接过簪子,许久没有说话,林玦立刻神情黯淡道:“阿宁,你可是觉得这簪子太廉价?配不上你?”
白长宁当着他的面,笑得人畜无害:“是挺廉价的,我比较俗,喜欢金银簪子,这木头簪子,你还是带回去烧火吧!”
将簪子还给他后,白长宁转身自嘲一笑。
她上世可真是傻,一个翰林院编修,俸禄也不少了,再怎么也不至于送心爱之人一枚五文钱的木头簪子。
倒不是说木头簪子不好,只不过到底是在他心里没份量罢了,可惜上一世的自己眼花耳聋,看不真。
跟在她身后的林玦紧握双拳,压抑着心中的怒火,单手折断了单薄的桃木簪子。
该死的女人,要不是为了......
想到这,他深吸一口气,调整心态,又变成了那个一脸淡雅的书生模样。
“阿宁,都怪我出身不好,以后我每日都不吃晚膳,定要攒钱给阿宁买个银簪子。”
一番可怜兮兮的话,任谁听了都会心生怜惜。
可白长宁却反问道:“你每月的俸禄也不少,当初住新宅子时,阿爹和哥哥们都送了不少贺银,怎的就连一只银簪子也买不起?莫不是将银钱都给了某个小娇娘?”
说完,白长宁的目光状似无意地看向不远处的玉春楼。
这是洛京城有名的花楼,里面的姑娘风情万种。
“没有,我林玦发誓,此生只爱阿宁一人。”
尽管尽力掩饰,可额头上的汗水还是出卖了他。
“我也就是乱猜的,别当真。”
白长宁的眼睛眯了眯,继续往前走。
这玉春楼内,还真有一个林玦的老相好。
是这里的花魁,更是他从孩提时就认识的人,算起来,这才是他的青梅。
他的银钱大多进了这花魁的腰包,等到镇北侯府出事后,两人更是霸占了镇北侯府的宅子。
也不知他夜里睡得安稳否?
“听说这楼里的花魁丽娘今夜竞拍初夜?我们晚上要不要去看看?”
“不可能,丽娘她卖艺不卖身,是清倌。”林玦满脸不忿。
“哦?你好像对她很了解啊?认识?”
他的脸上闪过被抓包的窘迫,结结巴巴道:“不认识,我......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白长宁伸手将鬓角的头发撩至耳后,露出了微微冻红的耳朵。
“既然你不认识,如何断定她一直能坚持卖艺不卖身呢?左右不过是个妓子罢了,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到底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当着他的面,骂他心爱之人,偏偏他还不能还嘴,这滋味不好受吧?
林玦的脸色煞白,白长宁却心里舒爽不少。
想起上一世时,这男人揣着她给的银两,买下了丽娘的初夜,夜夜笙歌。
更甚者,腊月二十九那日,镇北侯府传来讣告,她被逼入宫,他都没出面,依然在那温柔乡乐不思蜀。
“回府吧,我累了。”
回到清秋院后,沛儿连忙递上手炉,给她暖暖。
“啾啾!”
沛儿奇怪:“小姐,这么冷的天,哪来的鸟叫声?”
“沛儿,你去帮我拿点点心,走了一路,饿了。”
“好,那林公子也真是的,都没请小姐吃点东西啊?”沛儿边埋怨林玦边出门往厨房走去。
“出来吧!”
“白小姐,我家王爷让我来送信。”苍晏拿着一封信,双手奉上。
白长宁从椅子上快速起身,“可是阿爹的回信?”
打开一看,果真是阿爹的回信,这一整天,她都坐立不安。
信上言语不多,只有几字:一切安好,勿念!
是阿爹的笔记,这下她总算能放下心了。
“替我谢谢你家王爷!”
“王爷还有东西给您。”说着,苍晏从怀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盒子,恭敬递上。
“什么东西?簪子?”打开后,入目的是一只金簪,上面的金蝴蝶栩栩如生,一看就价值不菲。
萧翊衍好好的怎么会想着给她送簪子?等她抬头想开口询问的时侯,面前哪还有苍晏的影子?
将金簪仔细收好后,白长宁总算能安心眯一会儿了。
夜幕降临后,她带着沛儿女扮男装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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